私闯民宅不仅侵害了个人的物权,更有可能侵害了个人的住宅隐私。
2015年两会再次成为中国乃至于世界政治的一个焦点,但与往年不同的是,它延续并推进的是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奠基的新法治主题。此外,反腐也逐步注意了对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运用,强化了纪委的独立性以及与司法程序的沟通性,但并未完成法治转型,其威权反腐的传统治理特征依然突出,这本身也构成中国法治的重要问题。
总之,中国法治的自主性与经验层面的独特性、多样性决定了2014年开启的未来三十年中国法治进程不可能照搬任何外来经验,也不可能复辟任何旧有经验,而必然是一个建构新法治的改革创新过程。死磕派律师抱团跨区辩护,乃一外生护法力量,成为破坏地方利益的搅局者,尽管为地方权力所不喜,但执政者与中央权力应基于法治统一和权威性的整体利益而予以理解和支持。中国法治在取得部门法与具体法治经验的同时,亦在储备可反哺于宪制层面的新价值与技术理性。此外,猎狐行动式的海外反腐与刑事司法协助,有效开辟了反腐的第二战场,将与人类利益为敌的腐败分子置于无可逃遁之境。向法治的系统推进是十八大以来中央最重大的国家战略。
其实,司法权威尚有另外一种自发型增长模式,比如近期病故的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就以精湛的司法技艺以及与律师合法合理沟通的实践技巧而赢得了包括律师在内的整个法律共同体的认可与尊重。执政者、法学家、法官、民众甚至死磕派律师均为这一过程的奠基性力量。例如,在影片的开篇,约瑟夫严厉而戏谑的教育一位男性被告,你站在这个国家里所剩不多的如教堂一般神圣的所在......‘是的这个词,可不是男子汉该在法庭里所说的话
【作者简介】葛峰,微思客特约作者。但是,这部影片既然冠以法官之名,当中律政因素也就不可忽视。随着时代的发展,法官则是从律师中选拔的,律师是法官职业的蓄水池,两个职业相互理解,相互融合。因此,随着案件审理过程的深入,当与案情有关的证据不利于约瑟夫,身为儿子的汉克亲自担任曾身为法官的父亲的辩护人之后,父子在如何处理案件上存在了严重分歧。
正是这种独特的亲情关系,使法官与律师职业特性的差异,成为法官与律师相互理解的切入点,法庭成为了人生和解的教堂。从狭义的角度来说,法官与律师是彼此生活和工作中的局外人,他们的共性一般只存在于职业和身份的转变过程中(这里指的是出现律师被任命为法官,或是法官转任律师的情况时,二者对彼此的了解和理解才更为深刻)。
法官重声誉,律师重结果,这不是职业伦理问题,而是职业特性差异的结果,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法官要对大众负责,律师则只对当事人负责。因此,与以往单纯刻画睿智法官,或是雄辩律师的律政片相比,本片的构思比较独特。在一系列的法庭调查和证据对质的过程中,汉克在法庭里重新回忆往事,感受父爱,与父亲和生活和解,并最终决定子承父业。他对子女和对案件当事人的要求几乎不相上下,教育的口吻也一样。
但是,他们的目的有所不同,法官希望在全面掌握案情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实现公正判罚。其三,一般情况下,律师不宜担任与自己有情感关系的当事人的律师,律师与当事人走得太近,律师有时会受到情感的影响,难以理智冷静的处理案件,影响自己的辩护策略与辩护结果。但是,母亲离世,给了他返乡哀悼的机会,在与故旧的重聚中,重塑了自己原本支离破碎的人生。当约瑟夫初次到警局接受讯问时,他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警方询问,他所作的只是反复的强调自己的法官身份,说自己不记得发生过什么。
而随后赶到,意图救父的律师汉克,显然对此驾轻就熟,滴水不漏的回答完问题,带父亲回到家中。其二,看重声名的法官约瑟夫担心只求一胜的汉克律师会在辩护的过程中,损害自己所享有的公正声誉。
但是,于公于私而论,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汉克选择公布父亲病情,保护父亲免于牢狱之灾。因为,案件是剧情的推动力,也是汉克重拼自己心灵的主线。
约瑟夫一直没有向汉克透漏自己早已身患绝症,并饱受化疗所产生的烦躁,健忘等副作用之苦的事实(他甚至叫不出为自己服务了二十年的值庭法警的名字)。片中情节所展示的父子之间那种天然的,无法言表的对立与爱,令人感慨。由于法官长期居中裁判,将自己置身于当事人之上,因此,当法官变成当事人时,法官是不擅于直面冲突的。汉克之所以如此,是在为老父兜底——一旦证据对约瑟夫不利,或出现不可预料的情况,此类人易于接受律师所言的,看来并不合理的逻辑推断,有利于被告脱罪。) 老法官约瑟夫家规甚严,极其自律。汉克熟悉法庭规则,精通辩护技巧,替不少坏人打赢了官司,他令负责公诉的检察官头疼不已,辩护事业做得风生水起。
但是,久居法官之位,看重声誉的约瑟夫选择隐瞒病情,他不希望自己给人们留下的印象是位患病的法官,不希望人们因为他的病情而怀疑他审理过的案件的公正性,或使自己曾经手的案件受到有司核查。进入专题: 《法官老爹》 辩护律师 法官 。
(约瑟夫意在指责这位男性被告不该用玩世不恭的态度参加庭审,回答法官的问题。准确的说,汉克是在法官与律师之间那种天性使然的职业差异与对立中,完成了自己的心灵拼图。
在法官父亲约瑟夫的建议下,汉克被法官课以重罚,发配至偏远的少年感化院(这为父子决裂埋下了种子)。更为巧妙的是,在西方法律职业的发展史上,最初的法官是由僧侣和神职人员担任的,律师则是由法官所培养的。
曾经是问题少年的汉克律师则无所顾忌:胜诉与利益,是他的工作目标,潇洒与放纵是他的生活方式,与自己的法官父亲形成了鲜明对比。但是,本可无罪开释的约瑟夫在案件审理中逐步恢复记忆之后,并没有接受儿子的辩护建议,出于对公正和良知的本能追求和职业习惯,他选择以自证其罪的方式还原案件事实,承认自己受到被害人恶毒的言语挑衅,自己或是在愤怒和精神恍惚的双重作用下驾车撞死了被害人,最终将自己送入大狱。凡此种种,一个严格自律,古板而苛刻的法官形象呼之欲出。当法官成为被告,原法官就不该决定案件事实的披漏程度,这是律师的工作。
法官和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一个共同追求是法律真实,即通过证据和证人拼出案件全貌,在最大程度上还原法律意义上的案情(案件的客观真实往往难以通过证据还原)。子女们甚至在成年之后,也不敢在父亲面前有失仪态,将脚随意的架在桌子上。
十七岁的汉克因毒驾出了车祸之后,孩子们没人再敢碰父亲的车。例如,在影片的开篇,约瑟夫严厉而戏谑的教育一位男性被告,你站在这个国家里所剩不多的如教堂一般神圣的所在......‘是的这个词,可不是男子汉该在法庭里所说的话。
本片所设定的父与子,法官与律师的形象对比恰巧暗合了这一历史进程。因为法律问题法官定,事实问题陪审团定。
在英美法系,陪审团对案件的裁决结果影响极大。汉克正是借由这起案件,才得以从生活局外人的角色中重返生活。2014年电影《法官老爹(The Judge)》,虽冠有法官之名,却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律政片。这么做或许有三层考虑:其一,父子隔阂未散,彼此缺乏信任。
汉克的家庭生活却是一团糟:处于离婚的边缘,对女儿的生活几乎一无所知,与父亲关系紧张,二十多年未曾返乡省亲,与兄弟近乎没有联络。这一事实对案件走向有很大影响:既可能影响审理法官和陪审团对当事人精神状态的判断,也可能解释案件事实中的一些不合理之处,明显会使案件走向有利于约瑟夫。
影片中的律师和法官存在亲情关系,律师又是法官的辩护人,法庭得以成为法官和律师从局外人的身份中走出,进入彼此的生活的处所。因此,当菜鸟律师挑选陪审团成员时,汉克所建议的策略很明显:挑选那些有些神经质的人担任陪审团成员。
在一开始,约瑟夫并不想让自己的儿子汉克为自己代理案件,而是选择了一位菜鸟律师,汉克也接受了这种安排。汉克的父亲约瑟夫·帕尔默( Joseph Palmer)是一位刚正不阿,嫉恶如仇,心怀宽悯却又要求严格的老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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